垃圾焚烧运营商业模式怎么样?
2014-08-01 16:54:14 来源:http://www.zkyjjt.com 评论:0 点击: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我国的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不容小觑。科学地进行垃圾处置已经势在必行!对此,垃圾必须处理,且必须以科学的、市场化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土地资源约束下,垃圾焚烧是当前最可取的处置方式,城投公司是更具优势的投资主体,BOT是主流商业模式。合理运用BOT模式,赋予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项目投资方一种特许经营权,将成为市场化进程下处置城市垃圾的最适模式。
土地资源约束下,环境优化是目标,垃圾焚烧是趋势。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市垃圾体量持续增加,垃圾处理要求日益增长,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垃圾围城”的紧张局势。对此,为保护环境,应对堆积的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特别是在土地资源紧张的地区,采取焚烧的方式处置垃圾是不错的选择。
市场化进程下,职责在政府,主体是城投公司。垃圾焚烧产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建设项目的初始投资高。面对“垃圾围城”对环境造成的恶劣影响,政府有责任积极推动以科学的方式处置垃圾,但是,垃圾焚烧项目的投融资主体却不是政府,而是城投公司。在市场化进程下,城投公司以企业独立主体的形式遵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运作和项目投融资,具有盈利激励、具有硬的预算约束、具有风险控制约束。
对于垃圾焚烧项目,BOT是主流商业模式。BOT作为一种特许经营方式,是地方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垃圾焚烧厂的建设权和约定时间的经营权以特许权协议的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具体地讲,项目招标方通常为某地的住建系统。
第一步,地方住建局对垃圾焚烧厂BOT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投标和评标工作。经专家组评审认定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某企业为BOT项目的中标人,向中标人授予特许经营权。
第二步,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融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一系列建设活动。
第三步,垃圾焚烧厂建成后,按协议向地方政府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在此过程中,若利用垃圾焚烧的余热进行发电,还将从政府获得垃圾处置补贴;同时,将焚烧垃圾产生的电力上网销售,政府将在当地火电每度电价的基础上加成全额购买;另外,在有大量热能需求的地区,中标人还将销售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由此获得供热收入。总之,垃圾焚烧厂项目中标人在项目的运营过程中,可通过获得政府垃圾处置补贴、按照垃圾发电上网电价供电、以及供热等方式收回项目投资,并获得投资回报。
第四步,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中标人将无偿把垃圾焚烧厂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移交给政府。
2012年,固废企业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动作频频。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新增垃圾焚烧项目35个,新增处理能力超过35000吨/日,均为BOT操作模式。其中,光大国际年度新签约8个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遍布江苏、浙江、广东、山东和海南等省份,处理能力达到10600吨/日,占市场总额的30.2%。桑德环境和盛运股份分别在垃圾焚烧BOT市场斩获5个项目,前三大投资公司新增处理能力占总市场新增处理能力接近50%。此外,绿色动力获得3个垃圾焚烧项目,上海环境获得2个项目。
BOT使得地方政府赋予以城投公司为代表的项目投资方一种特许经营权。一方面,地方政府以市场化的方式科学解决了垃圾处置问题,缓解了资金压力。另一方面,项目投资方将享有独占性,当地政府确保在特许区域内不再将约定项目的特许权部分或全部地授予第三方;项目投资方将享有扩建项目或新建项目的优先投资建设运营权,一旦特许区域内的垃圾处理量超过了项目初建时的垃圾处置能力,项目投资方将得到优先选择是否扩建或新建项目的权利;项目投资方将享有区域内蒸汽供应的专营权,当地政府需要谨慎批准建设其他供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