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有效缓解企业节能改造资金压力
2014-09-12 14:52:28 来源:http://www.zkyjjt.com/ 评论:0 点击:
中科宇杰介绍说《关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同时,《意见》还提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统计,2013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达295.86亿元,同比增加67.37%。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据此测算,2014年至2020年综合节能投资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1.1%,成长空间巨大。但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要发挥更大作用,还需要节能服务企业与用能企业共同推进。
自从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细则出台以来,许多化工企业负责人认为,这项政策缓解了节能改造的资金压力,合同能源管理急剧升温。受政策导向影响,不少节能服务公司将会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力度,促进原本无力支付高额改造费用的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改造。
“尽管企业的节能改造多数都能取得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前期投入较大,不少企业都在考虑投资收回的周期问题,时间越长,对企业的流动资金影响越大。”天津碱厂一位负责人表示。而合同能源管理是由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签订合同,先由节能公司垫付前期改造费用,再以项目为用能企业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全部成本,不占用用能企业资金。税收减免新政促使能源合同管理走入企业,是解决企业因流动资金紧张难以实施节能改造的一个好办法。
相关信息请点击↓↓↓↓↓
上一篇:构建通信行业标准体系 实现节能减排巨大效益
下一篇:节能先节电,中科宇杰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