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
2014-07-25 17:36:29 来源:http://www.zkyjjt.com/ 评论:0 点击:
十二、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鼓励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限制类(不含房地产)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5000万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3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在3亿美元及以上的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小于3亿美元的由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一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一条的规定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按现行有关规定由商务部和省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十三、境外投资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以下项目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事项,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由商务部核准;其他情形的,中央管理企业报商务部备案,地方企业报省政府商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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